警察资讯
    联系我们
    你的位置:首页 > 警察资讯

    伤残警察可享受社会残疾人待遇

    2019/12/17 10:50:55      点击:
          金辉警用装备有限公司分享消息:民发〔2016〕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公安厅(局)、残联,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公安局、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公安局、残联:

      伤残人民警察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特殊贡献,是社会残疾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伤残人民警察相关待遇落实,现就伤残人民警察享受社会残疾人待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中“伤残人民警察”是指在依法履行职责任务期间因战因公致残,并按规定评定了伤残等级、持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的在职及离退休人民警察。

      二、伤残人民警察除享受国家给予的特殊待遇外,同时也应享受当地社会残疾人的相应待遇。

      三、惠及所有社会残疾人的政策待遇,伤残人民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应予享受;惠及特定残疾人的政策待遇(如安装假肢、配发轮椅车等),按照有关身体残疾的特殊要求,符合条件的伤残人民警察应予享受。具体办法由地方民政部门、公安部门会同残联制定。

      四、各地民政、公安、残联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有关政策宣传,加大工作力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伤残人民警察享受社会残疾人的相应待遇。

      五、铁路、交通、民航、森林、海关等行业公安系统伤残人民警察,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机关伤残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伤残司法警察参照本通知执行。

    民 政 部 公 安 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 7月 20日


        编辑观点:,金辉警用装备专卖店隶属深圳市金辉警用装备有限公司旗下,本公司面向全国公安派出所,交警,监狱,戒毒所,法院,检察院,司法机关等部门服务的专业装备公司,本公司主导实用型警用装备研发和销售,在警用礼品及日常警用产品中一直以来领先行业,同时在新型反恐器材、警用执勤装备、交警反光装备、安保防护用品、警用防弹衣、交通指挥器材、新式警用制服等方面服务全国,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以可靠的产品质量和守合同的售后服务为各单位提供有力的装备及后勤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