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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审判15人涉黑案

    2019/11/14 17:12:39      点击:
           金辉警用装备有限公司分享消息:11月13日,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万恒君等1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罪一案。该案是鄂州市首例境外追逃首犯回国进行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世纪90年代初,被告人万恒君开始伙同被告人黄开明等人成立名为“东门九虎”的非法社会组织,争夺鄂州市南门菜场、十字街菜场等地的猪皮生意,恶名初显。2000年12月10日,被告人万恒君等人当街殴打、持刀砍伤夏某,进一步确立了非法权威。随后,被告人万恒君陆续网罗了被告人李云高等人,逐渐形成以万恒君为首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组织者、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比较稳定。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插手经济纠纷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聚敛巨额经济利益,为争夺非法势力范围、打击竞争对手、形成强势地位,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百姓,严重影响鄂州市经济发展环境。该案共涉及6个罪名,其中在组织意志内实施犯罪22起、违法活动5起;组织外实施犯罪2起。
          公诉机关认为,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依法追究被告人万恒君、黄开明、李云高等15人的刑事责任。该组织及其成员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追缴、责令退赔或者予以没收。
          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充分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该案委托辩护人、指定辩护人在庭前会见了被告人,并查阅了全部案卷。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3次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回避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等事项交换了意见,明确庭审争议焦点和举证、质证方式,并将庭前会议内容逐一告知各被告人。
           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采用“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制合议庭进行审理,6名检察人员出庭支持公诉,万恒君等15名被告人出庭受审,18名辩护人、鉴定人参加诉讼。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向被告人进行讯问、发问。法庭对起诉书指控的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相关事实展开调查,被告人进行了陈述及质证。
          鄂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该案的审理工作,为确保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区委政法委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庭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调配警力70人、警车10辆、铁骑5辆,电力、卫健、宣传、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全程参与庭审保障。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区)干部、媒体记者、被告人亲属等70余人旁听庭审。
           编辑观点:,金辉警用装备专卖店隶属深圳市金辉警用装备有限公司旗下,本公司面向全国公安派出所,交警,监狱,戒毒所,法院,检察院,司法机关等部门服务的专业装备公司,本公司主导实用型警用装备研发和销售,在警用礼品及日常警用产品中一直以来领先行业,同时在新型反恐器材、警用执勤装备、交警反光装备、安保防护用品、警用防弹衣、交通指挥器材、新式警用制服等方面服务全国,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以可靠的产品质量和守合同的售后服务为各单位提供有力的装备及后勤保障服务。